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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就抓好十三师党委办公室关于印发《 十三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文件,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请销假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刘燕要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局干部要以《十三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具体要求,加强干部请销假工作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要结合自身实际,严格按照《十三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所规定各项条例执行。同时,处级干部请假1天以上,由分管师领导签批后报师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副处级干部请假3天以上,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分管师领导签批,报师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副处级以下干部由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执行,全局干部要维护好城管系统形象。
通过学习,师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全局干部纷纷表示,要按照学习内容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请销假工作,遵守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杨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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