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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安全生产的铜墙铁壁
——师安全生产工作综述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新闻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5-19 18:43:47

2017年,师安监局通过深入开展安全检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重拳出击,对哈密市连天工贸加气站实施经济处罚5万元,对元瑞圣湖公司实施经济处罚15万元;对安全隐患突出、影响安全生产的晋美镁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捷二道湖加气站、哈密众河商贸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实施停产停业整顿……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今年,师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以确保安全生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狠抓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确保师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向好。

层层落实责任 实现全面监管

今年以来,师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牢牢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强化考核和惩戒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师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017年,师安委会办公室将师党委四届二次全会有关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要求,分解安排到师安委会成员单位,明确在安监局年度绩效考核目标中。并将重点工作分解落实到月,具体工作任务明确到人。并根据《兵团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结合十三师实际,修订下发《十三师20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重点考核和落实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全覆盖、无盲区,形成齐抓共管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合力。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积极履职尽责,主动作为,要求不能把重视安全工作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和口头上,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实施分类指导和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实施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和约谈制度。

目前,已完成全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修订和签订,其中师领导签订10份、机关部门签订25份、团场签订8份、师直属机构签订25份,签订率100%,已督促团场和师直属机构完成责任书签订,全面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常态化、制度化转变。

2017年3月,在师安委会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师组织危化、冶金、矿山、职业健康等相关专业的专家,开展了全师第一轮安全检查,包括全师8个团场和师工业园区的45家生产经营单位和师直属企业,师安委办均配套下发附有隐患问题清单的责令限期整改执法文书和督办函。要求各被查企业认真对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各团场、园区负责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复查验收工作,师安委办对各团场、园区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职责情况、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督查,确保检查、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将隐患当成事故处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师安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加大本行业本系统安全检查。据了解,一季度共检查企业(生产经营场所)106家(处)次,下发执法文书54份,整改率达95%以上。

创新工作举措 实现科学监管

近年来,师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创新督查模式,改进服务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解决师各级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基层监管队伍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师整合监管资源、充分调动发挥师团各级监管力量,实施安全生产片区监管监察模式。将全师分为5个片区,每个片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由师安监局一名同志牵头负责,协调片区属地、各行业监管部门对片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片区负责人主要负责指导、协调片区安全监管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各行业监管部门及时联系、沟通,掌握片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师安委会办公室汇报。

通过实施片区监管,确保全师辖区内安全监管“全覆盖”,加强了基层安全监管力量,提升了基层监管能力,调动了基层监管人员的积极性。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到位五落实”工作打牢了基础。

通过出台《十三师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实行“一岗双责”督查的五条规定》,实施师安委办和师绩效办共同对全师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模式。通过常态督查、专项督查等模式持续对团场、行业部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对督查后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全师通报,同时扣除年度绩效分数。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6年,师安委办共开展常规督查4次,重点时段、重点工作专项督查6次,联合师绩效办下发督办11次。对3个行业部门进行全师通报,并扣除了部门绩效考核分数,对5个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通过持续督查,扭转了部分单位安全生产“局外人”的观念,切实做到了安全监管无死角和盲区,有力推进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工作。

按照师“五星级、保姆式”的服务理念,师将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服务并重,根据师重点项目“四个一”工作机制,采取重点项目安全生产手续提前告知、安全生产培训上门服务、安全生产监管持续跟进的服务模式,确保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安全、有序推进。2016年,师安监局对全师43个重点项目建立安全生产监管档案,持续跟踪服务。通过召开会议,对20余家重点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方面讲解。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对有关项目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保证了师重点项目有序推进、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师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两微”(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的平台作用,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普法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学安法、知安法、守安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采取与行业部门联动、“暗查暗访”“跟踪督办”等方式,推动打非治违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减少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通过干部政治理论培训、安监干部业务培训、企业安全文化主题培训、安全生产宣传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以及在《哈密开发报》刊登“安全生产”专版,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引导职工群众关注安全生产、参与安全生产。

结合区域实际 实现重点监管

2016年,师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积极调动师团各级各部门资源,深入各行业领域,突出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消防、建设、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采取部门联动、正面引导、严厉打击、警示教育等举措,形成合力,确保了全师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在煤矿安全方面继续推进“1+4”工作法,在煤矿集中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治理行动。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一矿一组、一矿一案、一矿一策”和“全覆盖”要求,推进煤矿综合治理。加强提升运输、瓦斯通风、供电排水、掘进探测等专项检查,有效治理了“三违”现象的发生。不断强化煤矿企业领导下井带班、“双七条”等各类规章制度的落实。

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加入安监通信人数48人,对所有开工非煤矿山进行了专家“会诊”,并进行了初步风险分级。采取有力措施,彻底解决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局部通风设施缺失、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放炮作业后未按规定检测有毒有害气体浓度、作业人员擅自进入采掘工作面、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未携带个人防护用具盲目施救等问题。

在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方面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等各环节进行了全面整治。重点加强对煤化工企业关键工艺、重点部位、危险原辅料和产成品的安全防控。目前所有煤化工企业均配有氧含量、一氧化碳、压力、温度等在线分析仪,极大地降低了电捕、高炉等环节煤气爆炸的可能性。不断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监管,对全师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和各类商铺进行地毯式检查,共检查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各类商铺132家次,查扣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13箱,查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两份。

2016年,师将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与安全生产其他各项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制定印发了《十三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责任分工、整治范围、内容、步骤及措施。同时,成立了以师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分设了道路交通、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域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的14个检查整治小组。截至目前,联合执法检查生产经营单位60余家,查出各类安全隐患892处,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43份,关停企业4家,全师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安全生产无小事,警钟长鸣早预防。师各级各部门时刻紧绷着安全生产这根弦。

2014年以来,师各项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均在兵团下达的事故控制指标以内,连续3年被兵团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师”,师安监局连续3年被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部门,为师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赵德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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