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第一师阿拉尔市纪委监委把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提升案件查办质效的重要内容,严把处分决定宣布、执行、回访关口,推动处分决定执行与教育回访同向发力,让处分决定执行既有惩戒力度又有关怀温度。
严把“宣布关”,教育管理有力度。师市纪委监委坚持“凡处必宣”,从宣布主体、流程、内容、时效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统筹做好受处分人员与案发单位宣布工作,在教育引导受处分人员反思错误、汲取教训的同时,督促案发单位及时召开宣布会,同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教育引导所在单位党员干部警醒知止,切实让处分决定“写在纸上的教训”转化为“刻在心里的敬畏”。
严把“执行关”,纪法约束有硬度。师市纪委监委在要求案发单位1个月内报送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的基础上,结合案件质量评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宣布不及时、文书入档不规范、待遇调整不到位、与年度考核结果不匹配等问题,通过制发纪办通报形式反馈至相关单位,同时建立整改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限期销号管理,对规避执行、随意变通、整改不力等“挂白条”“打折扣”等问题进行通报曝光,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处分执行规范到位。
严把“回访关”,组织关怀有温度。师市纪委监委注重惩戒教育、严管厚爱相结合,扎实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开展回访前综合考虑受处分人员职务职级、错误性质、处分类型等因素,有针对性制定回访方案;回访过程中,通过政策宣讲、思想教育、谈心交心等方式,引导回访对象倾吐心声、解开心结,让其感受到组织关怀温暖;回访完成后,对回访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整理归档,将回访结果作为受处分人员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推动受处分人员从悔过向“有为”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