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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各团场国土资源分局2019年部门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行政、参公单位)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关于调整兵团土地管理领导体制的通知》》(兵编发【1995】89号)文件精神,师国土资源局设立分局,为派出机构事业编制,行使土地行政管理职能。
主要职能有:
1. 进行土地规划、政策的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土地国情国策教育活动;
2.进行地籍调查、地籍管理和土地分等定级,建立地籍档案;
3.完成土地利用的勘测与规划,并检查规划的执行情况;
4. 制定土地开发、复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耕地保护工作;
5. 进行土地统计,完成各种报表工作;
6.进行土地监察,查处违法占地案件,调处土地纠纷,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7、开展土地资源详查和土地动态监测。
(二)根据《关于成立哈管局土地执法监察的通知》(兵哈编字【1996】6号),成立土地执法监察大队,隶属土地管理局领导,列机关事业编制,是实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外勤队伍。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土地法律、法规的执行和遵守情况;
2、对土地利用和保护、各类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依法进行监督检察;
3、受理各类土地非法案件的举报、控告、调查处理土地违法案件、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及不服从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4、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土地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
5领导、监督。检查土地管理局派出机构的土地监察工作。
(三)根据《关于成立十三师不动产登记机构的通知》(师编发【2015】29号)文件,成立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为师不动产登记局所属正科级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有:
1、承担全师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2、具体承担辖区不动产登记登簿、发证、登记资料的管理、不动产信息平台管理更新和运营维护等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十三师国土资源局下设不动产登记管理局(中心)、执法监察大队、9个国土资源分局,分别为红星一场分局、红星二场分局、红星四场分局、火箭农场分局、红山农场分局、柳树泉农场分局、师直分局、黄田农场分局、淖毛湖农场分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人员编制为33人,实有在职30人,实有退休18人,其他人员14人。
其他人员情况:常聘14人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表
3.支出预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7.“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948.72万元,比上年预算同比增加19.58万元,增长2.11%。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09.6万元,同比减少110.75万元,减少12.03%。
上年结转资金收入8.79万元,同比增加37.13万元,增长422.41%。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
因2018年新招录工作人员及调整工资影响基本支出上涨。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94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86%,同比增加150.16万元,增长36.78%;项目支出390.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14%,同比减少113.66万元,减少22.56 %。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844.38元,占支出总预算89%,同比减少76.63万元,减少8.32%。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7%,同比增加3.01万元,增长37.02%。
(3)城乡社区支出93.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83%,同比增加93.2万元,增长1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58.4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8.86%,同比增加150.16 万元,增长36.7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17.6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4.79%,同比增加109.01万元,增长35.3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81%,同比增加11.88万元,增长37.4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7.1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4%,同比增加29.27万元,增长43.1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90.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1.14 %,同比减少130.58万元,下降25.07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1.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4.33%,同比减少24.27万元,下降4.91%。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39.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5.67%,同比增加112.16万元,增长414.79%。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5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58.4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97.06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事业运行(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0150)558.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事业运行(2200150)8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国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3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国家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4.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200199)67.9万元,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落实土地全程监管机制,建立土地动态巡查及地球日、测绘日、土地日、宪法日等专项补助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等经费支出。
5.其他统战事务支出(2013499)8.14万元,是民族团结一家亲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开展民族团结各类文体活动、结对帮扶活动和宣传教育群众等经费支出。
6.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99)3万元,全部是党建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党员教育活动,购买党建书籍、观看红色电影等办公费、交通费等支出。
7.土地资源调查(2200105)100万元,全部是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工作任务发生的办公费、专用材料费、培训费、差旅费、交通费及委托业务费等核查经费开支。
8.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2200106)38.02万元,全部是“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购置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系统及便民自助查询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1.土地出让业务支出(2120806)93.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土地评估项目、2015年团级土地整治规划项目、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项目、违法用地测绘费、卫片执法检查专项工作发生的委托业务费、办公费、差旅费等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师各团场国土分局2019年部门预算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万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4.5万元,增长441.18 %。
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师办公室调拨公务用车1辆,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主要用于市、区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1. 2019年因公出国(境)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下降0万元。
2.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1.02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安排接待来我单位参加调研、考核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事业运行558.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 0万元,下降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收入安排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我单位车辆共计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列入我单位2019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共0个,其中100万以上项目0个。按师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的函
十三师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兵团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师财发〔2019〕112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
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按照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在十三师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2500193 联系人:刘丽君 )
十三师国土资源局
2019年6月13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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