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十三师政务网门户网站
十三师环境监察支队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授权,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2. 依法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情况实行现场监督、检查、处理;
3. 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4. 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5. 对辖区内环境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
6. 本单位的年度预、决算的编制;
7. 承担主管部门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十三师环境监察支队未设置科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十三师环境监察支队人员编制为3人,实有在职3人,实有退休1人,其他人员3人。
其他人员情况:常聘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表
3.支出预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7.“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87.34万元,比上年预算同比减少 10.94万元,减少11.13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37万元,同比减少10.94万元,减少11.13%。
2019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兵团拨付的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8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3%,同比减少2.7万元,减少3.49%;项目支出12.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67%,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2110199科目支出预算63.12元,占支出总预算72.2%,同比减少2.59万元,减少3.94%。
(2)2110199科目支出预算1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05%,同比减少0.1万元,下降0.8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74.5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32%,同比增加减少2.7万元,减少3.49%。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3.1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71.3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5.29%,同比减少1万元,减少43.3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9.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3.36%,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12.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67%。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8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74.5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2.8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事业运行(2110199)科目代码74.5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其他项目支出12.8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
3.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国家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无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无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6万元。与上年预算对比,下降 1.61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有关要求。其中:
。
1. 2019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41万元,同比减少1.59万元。
2.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6万元,同比减少0.03万元。主要用于市、区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机构运行74.52万元(参公单位),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我单位车辆共计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的函
十三师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兵团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批复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师财发〔2019〕112号)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
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按照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在十三师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0902-2500795 联系人:王巧莲)
十三师环境监察支队
2019年6月13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新ICP备15003377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894号 网站标识码:BT13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