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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宏新公证处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哈密宏新公证处 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哈密宏新公证处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行政、参公单位填写)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明确哈密宏新公证处机构规格和性质的通知》(师编发[2016]23号)、《关于调整哈密宏新公证公证处经费形式人员编制的通知》(师编发[2018]15号)、《关于变更哈密宏新公证处经费形式的请示》(师编发[2018]45号)
哈密宏新公证处为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有: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事项:
(1)合同;(2)继承;(3)委托、声明、赠与、遗嘱;(4)财产分割;(5)招标投标、拍卖;(6)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7)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8)公司章程;(9)保全证据;(10)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11)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哈密宏新公证处单位共设置有1个内设科室(机构)。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8年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为2人,实有在职5人,其他人员3人,其他人员情况:常聘3人。
第二部分:哈密宏新公证处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哈密宏新公证处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总收入 60.2 万元,比上年同比增加13.2 万元,增长2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6.3 万元;事业收入 43.9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无。
2018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财政拨款16.3万元。
……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总支出 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1.2 万元,占比 84 %;项目支出 5.9 万元,16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2 类,其中:
人员经费支出28.6元,占支出总预算 47%;
公用支出 2.6元,占支出总预算 9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25.8万元,占支出 69.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6万元,占基本支出 1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2.8占基本支出 0.75%
(2)项目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5.9目支出15.9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6.3其中:基本支出 31.2万元目支出 5.9万元体支出如下:
1. 基本支出:31.2万元。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项目支出5.9 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
3.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9万元根据国家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三)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如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不涉及,请按要求陈述:2018年部门决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8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因为我单位没有公车,无“三公”费用。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决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1、本单位无其他说明事项。
2018年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各级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于委托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的函
十三师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兵团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及《关于批复2018年部门决算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单位需要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按照预决算统一集中公开要求,委托你局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在十三师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上进行公开。我单位预算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信息的真实性、公众的解疑释惑由我单位负责。
附件: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公开信息咨询电话:18097568416联系人:陶兰芳)
哈密宏新公证处
2019年8月28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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