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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教育局(委、办)2020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兵团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关于批复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师财发【2020】66号)精神,现将十三师教育局(委、办)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第十三师教育局是第十三师行政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1. 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兵团、十三师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兵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和有关管理办法,拟订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措施并监督实施。
2. 主管全师教育工作,负责全师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拟订师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确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速度和步骤,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 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权限范围内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4. 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师教育经费和项目预算,组织规划实施并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和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基建工作;贯彻落实兵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和学生资助的政策;协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管理工作。
5. 指导全师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建设和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科学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6.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
7.指导职业教育发展改革和职业指导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审核、学历审核和学籍管理工作;参与拟订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开展就业创业工作。
8.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规划、规范推广、普及应用等工作: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学习、普及学习和再培养培训。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十三师教育局所属单位5个,包括:行政单位1个,即十三师教育局本级、第十三师教育资助和后勤服务中心、第十三师教育技术装备和信息服务中心、第十三师教学研究和师资培训中心、第十三师考试服务中心
2.直属事业单位及团场学校16个,其中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6个,即第十三师红星学校、第十三师红星高级中学、第十三师职业技术学校、第十三师农业广播学校、第十三师高级职业中学、第十三师红星一场学校、第十三师红星二场学校、第十三师红星四场第一学校、第十三师红星四场第二学校、第十三师黄田农场学校、第十三师火箭第一学校、第十三师火箭第二学校产、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学校、第十三师红山农场第一学校、第十三师红山农场第二学校、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学校,差额事业单位(公益二类) 1 个,即第十三师红星实验幼儿园。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20186.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49.2万元,事业收入516.67万元(其中:财政专户收入70万元),其他收入20.41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2856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86.61万元,项目支出11380.43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15437.0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1488.91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28568.55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1656.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182.47 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79.42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103.0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30.61元,主要压缩校舍安全经费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488.91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6.0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21.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维费16.94万元);公务接待费9.15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增加) 1.09 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1.09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977.26万元。其中货物类4377.03万元,工程类4600.23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十三师教育局(含所属单位)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5525.94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1160万元,主要为安防设备、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006/202006280128043.xls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5.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7.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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