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十三师政务网门户网站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批复下达2020年哈垦法院部门预算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哈密垦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主要职责是:
1. 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 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3.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6. 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7. 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 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9. 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院内设十个职能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研究室、告申庭(包括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法警大队。
我院派驻团场法庭三个,分别是:黄田人民法庭、柳树泉人民法庭、二道湖人民法庭。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846.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680.23万元,上年末结转166.47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84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9.5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629.0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0.49万元);项目支出167.13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846.70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 49.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103.90万元,主要为减少人员经费支出92.12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11.7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3.18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大型修缮、退休干部活动经费等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50.49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院“三公”经费预算安排61.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6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55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4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5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置执法执行用车一辆、专用囚车一辆。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1.04万元。其中货物类91.04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我院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27.33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91.04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006/202006280409006.xls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5.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6.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哈密垦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新ICP备15003377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894号 网站标识码:BT13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