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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财务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5-15 16:15:25

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是审判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依法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法律规定的应当由本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一审案件;

2.执行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一审刑事附带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规定应当由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执行的其它生效法律文书;

3.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和本院复查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

4.审理其他人民法院移送的案件;

5.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6.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7.通过案件审理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教育公民遵守法律;

8.对法律规定、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9.立足审判工作全面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0.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开展司法科学技术鉴定工作;

11.依照《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对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

12.管理法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工作;

13.办理其它应由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共设置有七个内设科室(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法警大队。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464.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2.33万元,上级拨款收入0 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中: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 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511.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416.6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45.48万元);项目支出49.39万元,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经营支出 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511.54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49.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下降66.67万元,主要为下降人员经费支出61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5.6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7.01万元,主要为上年中央政法支付资金、援疆经费及陪审员等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45.48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院“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1.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1.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 9.34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9.34万元);公务接待费2.42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0 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06万元。其中货物类28.63万元,工程类21.43万元,服务类0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938.17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25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六专四室专用车辆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006/202006280410032.xls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5.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7.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巴里坤垦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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