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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批复下达2020年人社局部门预算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十三师人社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是十三师行政工作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政策和措施,拟订师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实施师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师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贯彻落实兵团新职工安置政策;贯彻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贯彻落实兵团面向城乡劳动者的就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贯彻落实兵团高技能人才、连队实用人才培训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师的社会保障体系。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6.统筹职工队伍管理。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改革,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等。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管理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师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9.贯彻落实兵团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师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贯彻执行兵团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兵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贯彻落实兵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师农民工工作具体措施办法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拟订信访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13.完成师党委、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十三师人社局内设机构有:综合科
十三师人社局所属单位 8 个,包括
1.行政单位1个,即人社局本级
2.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2 个,即十三师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十三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3.直属事业单位 4 个,其中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个,即十三师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副处级)、十三师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副处级)、十三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正科级)、十三师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办公室(正科级)。
4.企业性质单位1个,即十三师创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1814.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5.42万元,事业收入3万元(其中:财政专户收入3万元),其他收入0.7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181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65.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 1554.43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1.23万元);项目支出149.11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1814.77万元,较2019年预算减少144.67万元,原因人社局人员经费预算2019年在师机关财务科核算,没有办法分开,预算数据没有可比性。其中:项目支出减少26.01万元。主要是社保局减少27.06万元、就业局减少14.74万元、考试中心减少26.99万元、劳动保障监察减少8.49万元、累计减少77.28万元项目支出;人社局增加47.27万元项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增加4万元办案经费(新增单位)累计增加项目资金51.27万元。等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2.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5.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3.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 0 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3.43万元);公务接待费1.79万元。
与2019年相比减少0.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2020年压缩预算;减少公车运行费0.5万元,因就业局减少公务用车运维费0.5万元,因压缩预算减少公务接待费0.085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02万元。其中货物类社保局预算5.02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人社局(含所属单位)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44.34 万元,2020年社保局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5.02万元,主要为打印设备、交换机、碎纸机、社保专用读卡器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006/202006280434028.xls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5.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7.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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