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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退役军人事务局(委、办)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批复下达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十三师退役军人事务局(委、办)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师退役军人事务局是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拟定拟定并组织实施师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工作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发挥退役军人在十三师履行职责使命、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的作用。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留兵团安置优惠优待政策;促进退役军人留在十三师,奉献基层。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督促
落实。
4.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5.组织落实移交兵团的退(离)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政策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报批革命烈士及全师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师党委、师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单位 2 个,包括
1.行政单位1个,即师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直属事业单位 1 个,其中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 个,即十三师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 600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 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 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47.8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 6.07万元);项目支出546.06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 600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6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53.94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47.87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6.0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46.06万元,主要为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等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3.83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 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增加) 0.14 万元,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2019年新成立部门,没有预算减少(增加)公务接待费 0.14 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师退役军人事务局(含所属单位)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5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师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5月15日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006/202006280503023.xls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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