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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根据《关于批复下达2020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十三师国土资源分局是行使土地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 进行土地规划、政策的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土地国情国策教育活动;
2.进行地籍调查、地籍管理和土地分等定级,建立地籍档案;
3.完成土地利用的勘测与规划,并检查规划的执行情况;
4. 制定土地开发、复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耕地保护工作;
5. 进行土地统计,完成各种报表工作;
6.进行土地监察,查处违法占地案件,调处土地纠纷,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7.开展土地资源详查和土地动态监测。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是实施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土地法律、法规的执行和遵守情况;
2.对土地利用和保护、各类建设用地和土地市场依法进行监督检察;
3.受理各类土地非法案件的举报、控告、调查处理土地违法案件、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及不服从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
4.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土地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遭受打击报复的案件;
5.领导、监督。检查土地管理局派出机构的土地监察工作
十三师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是不动产登记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师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
2.具体承担辖区不动产登记登簿、发证、登记资料的管理、不动产信息平台管理更新和运营维护等职责。
十三师林业工作管理站是林业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师范围林业技术推广
2.林业种子的管理
3.林业种苗质量监督检查
4.森林病虫害防治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内设机构有:综合科(林草矿政法规科)、业务科(规划、权益、调查)。
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单位5个,包括:
1.行政单位1个,即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即十三师国土资源分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3.直属事业单位2个,其中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即林业工作管理站和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心。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一)收入情况
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3228.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228.16万元,上级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中:财政专户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322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4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人员经费610.1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4.28万元);项目支出2563.73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比上年增减情况
2020年预算收支安排3228.16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2279.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105.97万元,主要为增加人员经费支出95.29万元和日常公用支出10.6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173.47万元,主要为土地出让业务支出、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等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54.28万元,主要用于我局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水电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20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7.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5.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维费5.25万元);公务接待费2.56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2.2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林业工作管理站纳入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增加公务用车运维费0.75万元,因新增项目预算增加公务接待费1.54万元。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0年,我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380.72万元。其中货物类256.06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2124.66万元。
六、国有资产信息
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含所属单位)2019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582.92万元,2020年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256.06万元,主要为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办公家具等,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兵团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具体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上级财政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及其他。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兵团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兵团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006/202006280524046.xls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5.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7.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方案
十三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10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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