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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审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十三师审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十三师审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行政、参公单位填写)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根据《关于成立农十三师农牧团场审计中心的通知》(师编发[2004]8号)精神,设立两个农牧团场审计中心,分别为农十三师农牧团场第一审计中心和农十三师农牧团场第二审计中心。各审计中心为师直属的副团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和审计经费纳入师财务预算。
主要职能有: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兵团、师有关审计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办法,提出农牧团场审计工作的安排计划并组织实施。
2. 审计农牧团场非经营性财务收支总预决算的执行情况及科、教、文、卫等事业单位财务收支、预决算的执行情况。
3. 审计农牧团场生产经营单位和控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
4. 审计农牧团场使用国家财政性专项资金立项的建设项目和自筹资金立项的较大规模的建设项目。
5. 审计兵、师下拨农牧团场的水利、科、教、文、卫、抚恤、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等类经费、捐赠资金、基金的收支情况。
6. 承担农牧团场团级领导干部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
7. 承担上级审计机关安排的专项审计、行业审计和审计调查任务。
8. 承担师领导交办的审计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十三师审计中心无内设科室。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十三师审计中心单位人员编制为15人,实有在职13人,实有退休4人,其他人员1人。
其他人员情况:常聘司机1人。
第二部分:十三师审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十三师审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收入212.17万元,比上年同比减少3.63万元,减少1.6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1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2019年收入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新增退休人员,人员经费下拨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支出21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11万元,占比96.2%;项目支出8.06万元,占比3.8%。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两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支出187.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88.2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4.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7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185.73万元,占基本支出91%;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5.84万元,占基本支出7.7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54万元,占基本支出1.24%。
(2)项目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0%;
商品和服务支出8.06万元,占项目支出10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0%;
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0%。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11万元,项目支出8.06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 基本支出204.1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项目支出8.06万元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为完成审计任务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审计业务工作。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审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审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中:
1. 2019年因公出国(境)0万元。
2. 2. 2019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
3.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
4. 4.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市、区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9年减少0.5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专用材料、办公用品的购置等。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十三师审计中心按照党中央、兵团及十三师有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取得了成效。
(一)明确工作职能。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牵头,会计人员负责,职责清晰,组织保障更有力。
(二)工作稳步开展。紧紧围绕目标不偏不移,严格预算管理,将绩效目标与财政支出快慢相挂钩,有效避免了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
(三)取得的工作成效。第一,树立了绩效管理的理念。通过绩效管理,单位开始重视财政支出的绩效问题,促进了单位财政支出的科学性和效益性,不断完善单位的内部管理水平,自觉加强了对资金的监督管理;第二,增强部门的责任意识。通过绩效管理工作,单位清楚的了解到实施项目所产生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单位职能和目标得到了进一步的明确,单位的自我约束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009/20200918063502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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