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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会计核算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师会计核算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师会计核算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成立农十三师师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的批复》(兵编发[2002]68号)、《关于成立兵、师两级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通知》(兵编发[2009]61号)、《关于成立第十三师财政票据管理中心的通知》(师编发[2014]2号)、《关于师会计核算中心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通知》(师编发[2016]28号)、《关于十三师会计核算中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票据管理中心)设置内设机构的通知》(师编发[2017]12号)文件精神,设立师会计核算中心,单位性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有:
1.负责对纳入核算中心管理服务单位的会计业务实行统一核算和管理,对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实施“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完成各单位全年财务审核、记账、报表、装订、归档工作;完成预算及决算报表的编审和上报工作;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分析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监督报账单位的各项物资统一采购等规章制度执行;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开展培训;开展财经纪律监督检查和资产清查工作;其他有关业务。
2. 负责对纳入师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提供服务监督指导、规范管理、建立制度、业务咨询等。配合师财务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由师财务局开设的财政零余额账户、其他资金账户和工资统发账户,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具体办理师本级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的审核、拨付及财政授权支付的相关业务;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防范资金风险;配合师财务局对代理银行的代理业务进行监督检查等工作;其他有关业务。
3. 负责全师财政票据的领购、核发、核销和稽核等工作;其他有关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师会计核算中心共设置有3个内设科室。分别为会计核算科、国库支付科、综合业务科。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师会计核算中心人员编制为13人,实有在职11人,实有退休2人,其他人员4人。
其他人员情况:长聘4人,其中司机1人,出纳1人,办理人行清算业务2人。
第二部分:师会计核算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师会计核算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收入204.70万元,比上年同比增加8.07万元,增长3.94%。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8.62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收入5.96万元。
2019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3月通过统一招考招录谢振康1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支出204.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58万元,占比95%;项目支出11.19万元,占比5%。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支出185.27万元,占支出总决算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0万元,占支出总决算1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基本支出193.58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173.19万元,占基本支出89%;
商品和服务支出19.40万元,占基本支出1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万元,占基本支出1%。
(2)项目支出11.19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58万元,占项目支出1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5万元,占项目支出26%;
其他资本性支出6.66万元,占项目支出60%。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39万元,项目支出11.19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 2010650事业运行176.8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6万元,根据国家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3.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医疗补助、退休人员的精神文明奖和综合治理奖。
4.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更新办公设备。
5.2080704社会保险补贴0.49万元、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1.31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社保和岗位补贴。
三、2019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2.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万元。与上年对比,没有发生变化。
2019年“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有关要求。其中:
1. 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万元,同比未发生变化。主要用于市、区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6万元。
二、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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