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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田农场学校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黄田农场学校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黄田农场学校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行政、参公单位填写)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黄田农场学校是九年一贯制学校,2018年4月以前隶属于黄田农场,5月以后改制为十三师师办师管,师教育局直属的教育工作单位。单位性质: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师法》,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对学生进行德育、智体、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教育。
2. 负责配合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3. 负责制定学校教育发展规划,抓好组织实施和落实工作。
4. 负责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 负责依据国家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方面规定,决定和实施本校的教学计划,组织教学评比、集体备课,对学生进行统一考核、考试等。
6. 负责学籍管理。
7.负责聘任、培训、考核教师,依法奖励或处分有关教师和职工。
8.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并积极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
9.负责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进行非法干涉。
10.依法接受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机构设置情况
黄田农场学校单位共设置有9设科室(机构)。分别为校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教研室、工会、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其各部门的职能如下:
1.校办公室:主要负责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及组织建设,全校精神文明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档案管理;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其他文字材料。
2. 教务处:协助校长拟定学校教学决策, 开展学校教学工作,维持学校教学正常秩序;领导中小学教务处搞好教学,监管学校教职员工开展正常教学工作;设置安排学校教务工作整体方案,并组织落实;进行中学教师的考勤、课表、课时的安排记录及对教师的教案、作业的监督检查。
3. 德育处:学生德育教育及班主任管理、培训与考核;优秀班级的评选,各级各类优秀学生的评选与考核。
4.教研室:参与制定学校教科研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保证教育科研制度化、规范化;参与拟订、实施有关教育科研的规章制度,定期检查指导;派优秀教师外出培训,适时邀请专家指导教研工作。
5. 工会:在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与学校行政紧密合作,把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好学校落到实处。团结教育广大职工群众,努力把工会建成合格、模范职工之家。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工会各级机构,遵守和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和会议制度及工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6. 总务处:组织进行学校校舍、地产、校地管理工作,维护校园绿化、要以服务教学、服务教师、服务学生为宗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7.财务室:负责学校预算内、外资金的核算、管理、使用,按照计划提供各项工作的经费保证;负责制定学校的财务管理办法,当好学校主要领导的参谋,参与学校的经济决策,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核算等各项工作。
8.团支部:在校党支部领导下,负责制订团支部工作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组织团员和学生学习政治及团的基础知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经常向学校领导反映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要求。教育团员青年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培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发挥团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做好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9.少先队:完成党支部和上级少先队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少先队的工作计划,听取少先队部门人员的工作汇报和情况反映,布置、研讨和检查少先队的工作;开展全校少先队员的思想教育。及时了解少先队员的思想动态,针对青少年思想状况,研究教育内容、方法和途径,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好少先队的基础工作和少先队的组织建设,做好分工、明确职责;导大队部少先队员干部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全校的校园文化活动;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黄田农场学校人员编制为95人,实有在职82人,无离休人,实有退休102人,特岗教师是8人,其他聘用人员26人。
其他人员情况:常聘14人,援疆干部9人,大学生志愿者3人。
第二部分:黄田农场学校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黄田农场学校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收入 4607.71 万元,比上年同比增加2523.2,4万元,增长45.2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07.71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收入2084.46万元;
2019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主要是2019年黄田农场新校区建设的项目款。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支出3348.6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19万元,占比 44.76 %;项目支出1,849.46万元,占比 55.23%。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五 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支出4.1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12%;
教育支出科目支出2917.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1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86.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2%;
住房保障支出88.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65%;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1,343.39万元,占基本支出 98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28.52万元,占基本支出 9.4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7.27万元,占基本支出 1.99%。
(2)项目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41.16万元,占项目支出2.2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8.49 万元,占项目支出4.7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72万元,占项目支出 2.26%;
其他资本性支出1678.08万元,占项目支出90.73 %。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48.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19万元,项目支出1,849.46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 科目名称(科目代码)商品和服务支出128.5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科目名称(科目代码)其他资本性支出1678.08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为完成新校区项目建设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2.79 万元,根据国家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4.工资福利支出41.1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教职工工资及养老保险。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无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无
如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不涉及,请按要求陈述:黄田农场学校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黄田农场学校2019年无“三公”经费。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7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各级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009/20200918074305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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