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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农场民族学校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红山农场民族学校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红山农场民族学校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行政、参公单位填写)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实施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初中学历教育。
2、指导、管理、检查、评价本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按照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认真实施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红山农场民族学校共设6个科室,置有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教研室、校安办。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红山农场民族学校人员编制为37人,实有在职34人,实有退休43人,其他人员9人。
其他人员情况:长聘人员8人,特岗教师1人。
第二部分:红山农场民族学校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红山农场民族学校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收入986.38万元,比上年同比减少28.10万元,减少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7.95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收入118.43万元。
2019年收入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
2019年项目减少,所以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支出85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67万元,占比 78.14%;项目支出186.77万元,占比 21.86%。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3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支出 0.8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095 %;
教育支出科目支出786.8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2.0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7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8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607.34万元,占基本支出90.9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3.89万元,占基本支出8.0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44万元,占基本支出0.96%。
(2)项目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3.08万元,占项目支出1.65%;
商品和服务支出14.08万元,占项目支出7.5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64万元,占项目支出13.19%;
其他资本性支出139.34万元,占项目支出74.60%。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56万元,项目支出183.57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8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其他统战事务支出。
2.教育支出(205)783.54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水、电、暖、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3.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6.79万元,根据国家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红山农场民族学校2019年部门决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红山农场民族学校2019年无“三公”经费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其他事项说明
无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红山农场民族学校无机关运行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4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63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无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009/20200918075103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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