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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第十三师林业工作管理站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财务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8-25 20:00:46

新疆兵团第十三师林业工作管理站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林业工作管理站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林业工作管理站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行政、参公单位填写)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十三师林业工作管理站三定方案》(文号)精神,设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林业工作管理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林木种苗管理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森林病虫害防治),为十三师林业工作管理部门。单位性质: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有:

1.师范围林业技术推广

2.种子管理

3.林业种苗质量监督检查

4.病虫害防治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林业工作管理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林木种苗管理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森林病虫害防治)隶属于十三师林业局,正营级单位,无内设机构,核定事业编制6人,其中站领导1名,专业技术人员5名。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林业工作管理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林木种苗管理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森林病虫害防治)单位人员编制为6人,实有在职4人,离休0人,实有退休1人,其他人员0人。

第二部分:林业工作管理站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林业工作管理站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收入82.71万元,比上年同比减少11.61万元,减少12.3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7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收入2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2019年收入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项目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支出8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3万元,占比70.41%;项目支出24.47万元,占比29.59%。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3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77%;

农林水支出71.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87%;

住房保障支出4.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00%;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54.28万元,占基本支出93.22%;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3.95万元,占基本支出6.7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0%。

(2)项目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0%;

商品和服务支出24.30万元,占项目支出99.2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8万元,占项目支出0.74%;

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占项目支出0%。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3万元,项目支出24.47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事业机构(2130204)47.0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住房公积金(2210201)4.14万元,按规定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9万元,按规定缴纳的职业年金。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8万元,根据国家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3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一家亲和党建经费的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18万元,用于退休人员活动经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213)24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为完成林业生态保护和恢复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林业工作管理站2019年部门决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林业工作管理站2019年部门决算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85万元,265.62%。

2019年“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有关要求。其中:

1. 2019年因公出国(境)0万元,同比增加/下降   0万元,0%。

2. 2019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同比减少0.04万元,下降100%。

3.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4.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万元,同比增加0.85万元,增加265.62%。主要用于市、区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无。

(行政、参公单位填写)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师林业工作管理站紧紧围绕师党委和兵团国土资源局党组中心工作,不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狠抓林业工作管理站管理基础业务,扎实推进林业工作管理站管理绩效管理,落实重点任务,进一步转变作风,提质增效,制定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年度重点工作与基础业务工作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考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进行量化考核,成立责任目标工作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部门人员为成员,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组负责日常督导,日常工作采取“双随机”机制,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年度重点推进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在年终考核时进行,并将考核结果与个人绩效考核挂钩。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

(3)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4)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无)。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009/20200918080202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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