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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第十三师环境监察支队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财务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8-25 11:48:23

兵团第十三师环境监察支队

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环境监察支队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环境监察支队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行政、参公单位填写)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成立哈管局环境监理站的批复》(兵哈编办发[1997]1号)精神,设立十三师环境监察支队,为十三师环保局下属事业单位。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有:

1. 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 受师环境保护局委托,依法对辖区内排污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3. 负责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核定工作,以及排污费征收工作。

4. 参与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5. 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调查处理。

6. 负责辖区内限期治理项目、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察。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环境监察支队单位共设置有1个内设科室(机构)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十三师环境监察支队人员编制为3人,实有在职6人,实有退休1人,其他人员3人。

其他人员情况:常聘3人。

第二部分:兵团第十三师环境监察支队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兵团第十三师环境监察支队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收入77.88万元,比上年同比增加5万元,增长6.9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88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万元。

2019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人员费用调整。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支出7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04万元,占比86.08%;项目支出10.84万元,占比13.92%。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支出0.3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4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支出5.3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82%;

节能环保支出科目支出62.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6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科目支出1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3.1%。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54.58万元,占基本支出81.08%;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1.4万元,占基本支出16.9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4万元,占基本支出   1.99%。

(2)项目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10.53万元,占项目支出97.1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万元,占项目支出 0.92%;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88元,其中:基本支出67.04万元,项目支出10.84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2110199)科目,支出62.0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

2. 安全监管(2240106)科目,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为完成环境监察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7万元,根据国家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4. 事业单位离退休费用1.34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离退休人员费用。

环境监察支队2019年部门决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

2019年“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 经费只减不增有关要求。其中:

1. 2019年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同比持平。主要是安排接待来我单位检查督导工作时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2.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万元,同比持平。主要用于各团场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88万元,比2018年增加5万元,增长(降低)6.96%。主要原因是人员费用调整。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009/202009221149058.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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