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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路政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财务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8-25 11:51:45

十三师路政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师路政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师路政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行政、参公单位填写)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单位性质:副县级行政执法参公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管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并对其运输行为实施监督检查。

2. 对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3. 维护公路养护和施工作业的正常秩序。

4. 依法实施辖区内的公路路政巡查。

5. 依法检查和制止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及其他违法行为。

6. 依法管理辖区内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依法审批建筑控制区内有关事项,拆除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违法建筑和设施。

7. 统一管理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

8. 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9. 依法审批挖掘、占用、利用公路项目。

10. 参与公路工程中涉及路政管理事项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

11. 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及水上交通违法事件。

12. 负责全师客运行业管理工作。

13. 统筹协调兵团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和城乡交通
运输一体化。

14. 负责全师客运行业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并指导组织客运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有关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15. 负责公交、客运和出租的服务监督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十三师路政管理局(十三师海事局、十三师交通客运管理办公室)前身为十三师路政稽查分队,于1995年挂牌成立。2012年根据师编发[2012]9号文件,升格为十三师路政管理(海事)局,副县级行政执法参公事业单位;2016年根据师编发[2016]14号文件十三师交通客运管理办公室在路政管理(海事)局挂牌。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路政管理局单位人员编制为3人,实有在职3人,实有退休1人,其他人员19人。

其他人员情况:长聘19人(路政管理14人、客运管理5人)。。

第二部分:师路政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师路政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收入 271.15万元,比上年同比减少 1066.6万元,减少79.73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93.05  万元;其他收入78.10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收入1092.6 万元。

2019年收入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新增红星四场客运站改造项目资金1000万元,2019年无建设项目资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支出56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3 万元,占比 3.58 %;项目支出542.62万元,占比96.42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6 类,其中: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科目支出0.7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14%;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科目支出1.1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21 %;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科目支出0.1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02 %;

公路运输管理科目支出374.9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6.63 %;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科目支出6.6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17 %;

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科目支出179.0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1.81 %;

安全监管科目支出0.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02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20.13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 16.40 万元,占基本支出 81.47 %;

商品和服务支出 3.24 万元,占基本支出 16.1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49 万元,占基本支出 2.43%。

(2)项目支出542.62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  130.03 万元,占项目支出 23.96 %;

商品和服务支出 135.19  万元,占项目支出 24.92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77万元,占项目支出0.14 %;

其他资本性支出 276.64 万元,占项目支出50.98 %。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4.0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89 万元,项目支出 187.19 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 公路运输管理(2140112)16.2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2013499) 0.79 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为完成民族团结一家亲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 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支出 1.16万元,用于国家规定的本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支出

0.13万元,用于国家规定的本单位退休人员经费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5、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140199)支出6.6万元,用于黄田垦区治超站运营支出。

6、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2140499)179.03万元,用于根据国家规定津补贴标准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安全监管(2240106)支出0.1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奖励。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十三师路政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十三师路政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 5.8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 0.0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3 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下降 1.48  万元,20.27   %。

2019年“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有关要求。其中:

1. 2019年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同比减少 0.71 万元,下降88.75 %。主要是安排接待来我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2.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73 万元,同比减少   0.77万元,下降 11.85  %。主要用于市、区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6.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9.19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单位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兵团预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规定及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项要求的情况;

2、牢牢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强化主体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将绩效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水平、提高资金效益的有力措施。在开展评价工作中,积极提供资料、主动配合工作,共同推进绩效评价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我单位无项目绩效自评。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

(四)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我单位无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009/20200922115302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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