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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人力资源考试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十三师人力资源考试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十三师人力资源考试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行政、参公单位填写)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师编发【2018】9文号)精神,设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有:
1. 负责十三师范围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 人事职称考试和事业单位录用考试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十三师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内设机构无。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十三师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人员编制为6人,实有在职4人,实有退休1人。
第二部分:十三师人力资源考试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十三师人力资源考试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收入101.18万元,比上年同比减少 22.9 万元,减少 18.4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7.39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收入43.79万元。
2019年收入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伙食补助减少、2019年项目使用往年结余资金,财政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支出69.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57.22 万元,占比82.2%;项目支出 12.52 万元,占比 17.95 %。支出的主要原因与收入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6 类,其中: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 0.0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06%;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支出 47.8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68.61 %;
事业单位离退休 支出0.1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19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 5.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7%;
职业培训补贴支出 1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17.21%;
住房公积金 支出 4.44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6 %;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57.22元。
工资福利支出 53.15万元,占基本支出92.89%;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01万元,占基本支出7.01%;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06万元,占基本支出 0.1 %。
(2)项目支出12.52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12.39 万元,占项目支出 98.96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3万元,占项目支出1.04 %;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2万元,项目支出12.17 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科目代码2080111)47.5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5 ) 5.28万元,根据国家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3. 住房公积金(2210201 )4.44万元,根据国家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
4.其他统战事务支出(2013499)0.04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为完成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5. 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 )0.13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为完成退休人员取暖费和医疗补助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6.职业培训补贴(2080702)12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为完成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十三师人力资源考试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项目预算主要大额项目为:职业培训补贴32万元、其他项目31.79万元;均已列入预算管理。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009/20200924112705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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