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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财务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8-25 11:28:04

十三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十三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十三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行政、参公单位填写)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根据《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三定方案》(师编发〔2018〕9号)精神,设立第十三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为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单位性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有:

1. 贯彻执行国家和兵团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 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办理参保单位和人员社会保险登记、增减变动和关系转移,社会保障卡管理工作;

3. 负责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支付;

4. 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进行稽核检查及运营管理;

5. 负责退休职工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6. 负责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具体管理工作;

7. 负责师社会保险信息与统计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十三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有内设机构:8个(综合科、基金管理科、基金征缴科、养老失业待遇支付科、医疗工伤生育支付科、基金稽核科、信息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派出机构:9个社保所。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第十三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人员编制为87人,实有在职75人,离休0人,实有退休8人。

第二部分:十三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十三师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收入 2255.77 万元,比上年2145.08万元,同比增加  110.69 万元,增长 5.2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255.77 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收入  0 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

2019年收入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

1、全师离休人员全部由我单位代填代报,2019年比上年增加134.6万元;

2、基本支出减少22.93万元,人员减少;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总支出 2255.7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67.13  万元,占比  56.17 %;项目支出 988.64   万元,占比   43.83 %。支出增减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9类.其中: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2013499)科目支出 0.97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04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80109)科目支出 896.13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9.73%;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管理事务(2080199)科目支出 2.15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1%;

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科目支出 1174.5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52.07%;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505)科目支出 93.8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4.1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2080506)科目支出4.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22%;

就业创业服务补贴(2080701)科目支出6.0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27%;

其他优抚支出(2080899)科目支出 0.1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004%;

住房公积金(2210201)科目支出 77.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42%;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1267.13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  999.78 万元,占基本支出   78.9 %;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66.73 万元,占基本支出  5.27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195.77万元,占基本支出   15.83%。

(2)项目支出988.6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2.72 万元,占项目支出  0.27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80.11 万元,占项目支出99.14 %;

其他资本性支出  5.82 万元,占项目支出  0.59%。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255.7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267.13  万元,项目支出   988.64 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080109)科目支出 896.13     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管理事务(2080199、2080199、2080701、2080899)  9.24  万元,主要用于为本单位为完成辅助社保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购买设备、民族团结一家亲费用等支出。

3.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2080505)科目支出 93.84万元 ,根据国家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养老保险。

4.住房公积金(2210201)科目支出 77.12万元,根据国家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5.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科目支出 1174.59 万元,主要是为全师离休干部的工资福利支出。

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2080506)科目支出 486万元,主要是为退休人员支付的职业年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十三师社保局2019年部门决算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十三师社保局2019年部门决算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19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  2.55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0.5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  万元。与上年3.19万元对比,下降  0.64 万元,下降20 %。

2019年“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有关要求。

其中: 

1. 2019年公务接待费   0.55 万元,同比减少  0.21  万元,下降   27.6  %。主要是安排接待来我单位参加业务交流、上级部门检查工作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2.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 万元,同比减少 0.34 万元,下降   14.5  %。主要用于市、区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7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增加2.53万元,增长3.8%。主要原因是因增加工资,增加了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按照工资一定比例提取)。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我单位使用一辆、另一辆由本系统就业局使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列入我单位2019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共  1 个,其中100万以上项目  1 个。按师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979.41万元(离退休)。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009/2020092411290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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