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十三师政务网门户网站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首页>> 政务公开>> 财政公开>> 预决算公开>> 正文
哈密垦区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财务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8-25 11:35:34

哈密垦区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9年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行政、参公单位填写)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文秘、保密、督办、统计、机要、通信等工作。

2.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3.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等工作。

4.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垦区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5.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6.负责法制方面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哈密垦区公安局共设置有17个内设科室(机构)。分别为指挥中心(办公室)、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政工监督室、法制大队、交警大队、二道湖派出所、火石泉派出所、龙泉派出所、巴木墩派出所、尖尖墩派出所、黄田派出所、柳树泉派出所、骆驼圈派出所、大营房治安办和行政拘留所。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19年哈密垦区公安局人员编制为116人,实有在职111人,实有退休10人。

第二部分:哈密垦区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2479.8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71.82万元,同比减少235.19万元,下降9.5%;

2.其他收入8万元;

上结转结余资金收入264.13万元,2019年末结转结余资金为61.43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9年支出总预算268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62%,同比减少331.2万元,下降10.98%;项目支出385.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38%,同比减少618.19万元,下降30.76%,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便民警务站的运行经费于2019年调至十三师公安局支付。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预算2114.56元,占支出总预算78.83%,同比增加111.29万元,增长5.5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机关养老保险由2018年的2040201行政运行科目调整至20805行政事业离退休。

(2)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预算384.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32%。

(3)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预算0.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不足0.001%。

(4)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预算183.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229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62%,同比增加287万元,增长14.2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046.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12%,同比增加428.21万元,增长26.45%。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11.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3%,同比减少522.94万元,下降71.1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5.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23%。

资本性支出预算32.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85.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38%,同比减少618.19万元,下降61.5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下降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49.7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38.8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8.7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27%;

资本性支出(基建)预算56.37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4.61%;

资本性支出预算170.8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44.28%。

二、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1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296.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13.62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2040201行政运行2114.5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2040299其他公安支出212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本单位为完成各项公安专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各项办案及业务经费支出,基本建设支出。

3.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0.0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各项支出。

4.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83.7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养老保险和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等。

5.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助0.09,主要用于支付局民警残疾子女的生活补助。

三、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17万元。与本年预算对比,下降19.77%。

2019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下降的原因主要是:节约能源提高能效,加强车辆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决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45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2018年增加11.63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系自有资金用于修建3所基层派出所的食堂项目。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18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社会治安稳定,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146万元,专款专用,达到中央及兵团级中央政法资金的考核要求。

(二)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为充分发挥公安工作职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提高办案标准,保证办案质量,确保各类警情得到及时、精准处置,2019年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46万元,实际完成预期目标。

(三)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了解哈密垦区公安局2019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发现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财政支出的规范化管理,提高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项目资金

2019年财政安排公共财政预算资金146万元,专项用于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支出,已到位资金146万元,实际支付资金132万元,全部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五)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由哈密垦区公安局警务保障室负责日常管理,哈密垦区公安局各部门负责办案和执法。

(六)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根据《十三师公安机关警务保障管理规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由哈密垦区公安局警务保障室根据需要购买办案业务用品、支付办案车辆消耗费、办案差旅费、其他办案业务费用等日常办案业务费用;各部门分工协作,协同办案。

(七)项目绩效情况

通过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提高了办案场所、设备正常运转,保证办案质量,确保各类警情得到及时、精准处置,各项指标达到兵团政法转移支付的考核要求 。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2009/202009241137004.xls

  分享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