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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部 明 传
各团场、师直属各机构,师机关各部门:
为加强对外宣传,提高十三师政务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在公开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回应群众关注、扩大宣传效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十三师办公室相继开通了“十三师政务服务”和“十三师政务”微信公众平台。
“十三师政务”订阅号主要功能是充分发挥新媒体微信公众平台时效强、成本低、覆盖广的优势,发布十三师重大活动、重要举措、招商引资动态等新闻资讯,有效解读宣传师重要决策部署,让职工群众更加直接、快捷的了解师工作思路,提升师信息发布的引导力和对外的影响力。
“十三师政务服务”服务号主要功能是提高师“互联网+政务”服务功能,实现政民联动、拓宽服务群众的渠道、完善服务方式,加强政府与广大网友、职工群众的“微”距离接触、“零”距离交流,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目前该微信公众平台设有办事指南、办事进度查询、便民信息查询等栏目,其他更多服务互动栏目正在完善中。
为了更好地发挥十三师政务微信公众平台的强大“势场”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务微信公众号的关注度和影响力,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做好“十三师政务”和“十三师政务服务”两大微信平台的推广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十三师政务微信公众平台的推广,大力宣传,集中组织关注和引导本单位和本系统干部职工及时关注“十三师政务”和“十三师政务服务”两大微信平台,使其成为十三师政务微信公众平台传播正能量的重要粉丝。同时积极投入踊跃参与每期信息的转发、分享和评论,扩大受众面,影响并带动身边朋友、职工群众共同关注十三师政务微信公众平台,使之成为提升十三师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的重要网上主流舆论阵地。
各单位按照在编总人数100%、编外总人数20%的比例完成添加关注,并认真做好关注统计工作。
(二)集中力量办好师互联网信息发布新媒体平台
整合师机关部门、团场、师直属各机构及下属单位的“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类互联网信息发布平台,凡是没有专职人员维护、没有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没有安全防范措施的,要逐步完善和整改,6月1日前,切实无运维能力的要逐步关闭或整合到“十三师公众微信平台”内。
(三)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和丰富“十三师政务服务”服务平台功能。
各部门要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段,完善办事渠道更新办事方式,需要利用师微信服务平台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将本单位需要详细填写在《十三师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平台栏目信息采集表》中,由师信息中心做好平台的接入工作。
二、关注对象
十三师在职干部、职工、大中专院校学生及企业单位干部职工。
三、关注方式
个人注册微信账号后,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添加关注:
一是“搜号码”在线搜索微信号“btsssgov”和“xjbt13s”。
二是扫描“十三师政务”订阅号、“十三师政务服务”服务号二维码添加关注(见附件3、附件4)。
四、信息统计填报
各单位请于2017年4月28日前将《十三师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平台栏目信息采集表》与《十三师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关注统计表》(见附件1、附件2)通过协同办公信息互递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师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信息中心安玺鹏处。
联系人与电话:安玺鹏 2513543 18160393768
附件:
1.十三师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平台栏目信息采集表
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1704/201704211105000.xls
2.十三师政务微信公众平台关注统计表
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1704/201704211105021.xls
3.十三师政务服务二维码.jp
g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1704/201704211105034.jpg
4.十三师政务二维码.jpg
http://www.btnsss.gov.cn/wcm.files/upload/CMSBTSSS/201704/201704211105053.jpg
十三师办公室
2017年4月19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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