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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组织召开全省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第二次推进会。省农业农村厅等8个相关厅局及湟源县、互助县、贵南县、玛多县等4个乡村试点县参加会议并作交流发言,各市州委网信办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对数字乡村建设的认识,在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和推进数字乡村建设。一要认清数字乡村建设的战略意义。《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数字乡村试点工作要点》《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都明确指出,数字乡村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建设数字乡村在国家现代化新征程中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二要认清青海实施数字乡村建设试点的重要意义。近年来,青海提出四种经济形态,包括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这两种经济形态都离不开数字建设,离不开数字乡村建设,这关系到整个农牧区发展、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大事,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规划开好篇布好局的重要一环。三要认清数字乡村建设的实质性内涵。建设数字乡村的目的不是为了重新搭建平台,重复进行建设,而是为了如何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有益探索,立足现有平台资源和数据资源基础上,加强统筹谋划、强化顶层设计,真正实现数据整合、服务群众、乡村治理、产业发展等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要把握数字乡村建设的重点环节:一是抓好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智慧广电建设工程,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通信网络覆盖和通信网络质量,加快推动农村物联网、5G网络建设,提高农村整体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二是抓好农村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推进电子政务平台从省到县到乡镇的全覆盖,并进一步延伸到乡村,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真正实现一网通管、一网通办。三是抓好乡村治理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运用数字技术加强乡村治理,深化推进环境监测、卫生监测、治安管理、雪亮工程、公共安全视频监测等工程建设,完成乡村治理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平台覆盖度,切实提升乡村的治理能力。四是抓好农村产业发展。发挥互联网+高原特色、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农村信息化统一服务平台等职能作用,推进农村产业化积极健康发展,巩固脱贫致富和脱贫攻坚成果,为下一步数字化乡村提质增效。
会议强调,要在落实求效上下功夫。一是完善组织领导。要明确试点县区党政一把手是数字乡村试点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安排,建立能够统筹协调各部门的专班机构,制定任务、明确分工、明确时间表,制定施工图、任务图,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二是做好顶层设计。要合理制定规划,建立统一标准,建设平台要预留充足接口,实现一网通管、一网通办,将数字乡村建设内容丰富到各自的平台,延伸到农牧地区,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幸福感、获得感。三是强化工作保障。省、市州、县区各部门要最大限度将资源、资金、项目倾斜到试点地区,对提出的问题加强研究和协商,出台办法措施,合理纳入规划。试点地区要将数字乡村工作纳入年度和长期规划中,制定合理的经费使用和平台整合计划,市(州)也要将此项工作纳入规划,确保数字乡村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四是加强协调沟通。试点县区要积极与各大通信运营商和金融单位等沟通协作,争取资金、技术等支持,实现互利共赢。要同省上批复的其他项目衔接好,更好的利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为数字乡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服务。五是开展督查督办。省委网信办要组织人员赴各州县开展数字乡村建设调研督导,摸清基层情况,掌握热点难点,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通过调研、督查、通报的方式,将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工作落地落实、务求实效。(青海网信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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