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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资质等级及范围: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7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或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发包的建设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的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无纸质版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打印件。)
现招标公告中变更为“
1、资质等级及范围: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或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发包的建设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的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无纸质版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打印件。)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星职业技术学院
地 址:第十三师新星市
联 系 人:热老师
电 话:1860902665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久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设计院1栋26号
联 系 人:邵雪梅
电 话:1759979676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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