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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三师新星市城镇生活垃圾减量无害化热解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6613004002240709),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24】218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三师新星市
3.工程规模:在5个团场新建日处理9吨分布式生活垃圾减量无害化热解处理站5座,每座建筑面积约120㎡,每座站配套尾气深度处理装置以及其他配套设施设备等。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13004002240709001001 |
第十三师新星市城镇生活垃圾减量无害化热解处理项目 |
(1)施工范围:设计图纸、预算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2)融资范围:负责项目融资工作,制定详细的融资计划,确保项目资金按时足额到位。(3)运营范围:项目建成后的长期运营管理,包括日常维护、系统升级、客户服务、资产管理等,以实现项目的持续增值和可持续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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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能够承担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的能力。2、人员要求:①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②运营管理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3、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1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同时提供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文件。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由负责运营的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6、其它要求:①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②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③在3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④企业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0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2日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8日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8日10时30分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第十三师新星市
联 系 人:李磊
电 话:1779935161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正恒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十三师建设大厦2楼
联 系 人:周永恒
电 话:1779935118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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