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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三师新星市某局交警支队(含车管所)—室外配套建设项目(一期)(招标项目编号: E6613004001250183) 已由 第十三师发展改革委 以师发改[2025]088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拟建项目位于第十三师新星市
3.工程规模:完善交警支队(含车管所)近期的配套设施,其中包括新建门卫室两座、汽车检测棚、设备用房、消防水池其他室外管网、部分硬化道路,部分亮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13004001250183001001 |
第十三师新星市某局交警支队(含车管所)—室外配套建设项目(一期) |
新建检测车棚、设备用房、值班室,新建室外给水、消防、供热、排水、电力等配套设施。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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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企业财务报告不作要求) 4、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一年(自2024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建筑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为准。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或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发包的建设项目,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的复印件、施工许可证原件的复印件、交(竣)工验收报告原件的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无纸质版原件的须提供电子版打印件。 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 6、信誉要求: 6.1企业在3年内(自2022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6.2企业在3年内(自2022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6.3在3年内(自2022年4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6.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1、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2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http://49.119.98.70:8025/dtjg/frame/xjbtbasedata/newbasedatazh/pages/default/publicity.html)。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3月25日 00时00分至 2025年03月31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版电子投标文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定位置完成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15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 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某局
联 系 人: 邹昊然
电 话: 18097677668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经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李明
电 话: 1809485731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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