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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2017年度建立工程咨询机构备选库公开选定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及招标对象:
在十三师区域内编制项目建议书、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节能评估报告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具备以下专业任何一项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
工程咨询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1)公路(道路、桥隧、交通工程);
(2)建筑材料(水泥工程、玻璃、陶瓷、耐火材料、新型建材、非金属矿);
(3)农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
(4)林业(营造业、林产工业、林产化学、生态环境、森林工程);
(5)水利工程(水库枢纽、引调水、灌溉排涝、河道整治、水土保持、城市防洪、围垦工程);
(6)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生态建设、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置、噪声防治、污染修复工程);
(7)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给排水、燃气热力、风景园林、环境卫生);
(8)建筑(含人防工程);
(9)城市规划;
(10)综合经济。
4、未因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况;
5、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人员稳定,不得频繁变更;
6、不接受工程咨询机构组成联合体提交申请;
三、报名确认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12日内(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3:30及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由被授权人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至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哈密融合路华宇大厦607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时间:2017年1月24日(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招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三师交通大厦二楼步行街旁)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郭萧 电话:137793704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俊杰 电话:0902-2200376 1568833062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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