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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农科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已经师相关部门批准,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农业科学研究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农科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哈密市前进西路25号。
采购内容:测氮仪(酸根离子浓度计)1台,测钾仪(钾离子浓度计)1台,测磷仪(反射仪测试仪)1台,电子天平1台,电子台秤1台,种子托盘10个。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质量标准:国家验评标准规定的合格以上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营业执照中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经营范围及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安装配送和服务要求;
7、若为经销商必须提供产品(唯一)经销授权书(授权委托书必须与开标时提供的授权委托书一致);
8、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供应商开标前自行办理。
四、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供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6日内(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4:00及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
注:首次在此网站上进行报名的投标单位须先办理以下前期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1、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进行注册;
2、购买CA锁,安装驱动后,填好单位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提交备案;
3、备案材料在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的网上报名工作。
凡在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期内将纸质报名资料(包括网站报名成功页面的打印页)递交至我公司招标代理办公室,所需提供证件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产品(唯一)经销授权书(经销商提供)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注:外地企业可提供加盖公章的电子版扫描件,所附的报名资料,还需提供投标单位电子邮箱、地址、电话(座机及手机号码)、传真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信息。
五、拟发售询价通知书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6日内(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4:00及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询价通知书费用缴纳后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TPFront/)自行下载。
六、询价通知书:每份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报名联系人:王翠银 报名电话:0902-2500627
电子邮箱:1179895205@qq.com
八、拟开标时间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20日上午10时30分。
九、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大厦二楼,步行街旁)
十、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农业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余刚 0902-2357667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新疆昊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大营房瑞金路1号(红瑞超市二楼)
新疆昊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1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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