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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2016年农村安居工程-农十连兵团重点示范连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1-22 18:40: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2016年农村安居工程-农十连兵团重点示范连队建设项目已经师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单位前来报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十三师柳树泉农场。

2.2 规模:农村安居工程450户,总建筑面积17670㎡,施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以上资质(含贰级);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用等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进疆企业须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于2017年01月23日至2017年01月27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

注:首次在此网站上进行报名的投标单位须先办理以下前期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1、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进行注册;

2、购买CA锁,安装驱动后,填好单位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提交备案;

3、备案材料在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的网上报名工作。

凡在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期内将纸质报名资料(包括网站报名成功页面的打印页):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等级证书及安全考核证书(外地进疆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册中的人员),外地进疆企业须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含电子邮箱、地址、电话、传真) 一套,递交至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

6.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5日上午10:30(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7.开标时提交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8.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营房交通二楼,步行街旁)

9.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柳树泉农场

联系人:沈红玲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秦海滨   电话:0902-2561329 

地址:新疆哈密市大营房幸福路师机关集资2#楼701室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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