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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十三师批准,十三师国土资源局委托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以挂牌方式出让肆(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号:师土(告)字(2017)05号
土地位置:位于淖毛湖农场四连
土地面积:0.6667公顷
土地用途:商服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容积率:≤1
建筑密度:≤20%
出让年限(年)20
竞买履约保证金(万元)74.0037
交易费保证金(万元)1.5334
起始价(万元)74.0037
(二)宗地号:师土(告)字(2017)06号
土地位置:位于红星二牧场七连
土地面积:27.8480公顷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容积率:≥0.7
建筑系数:≥30%
绿地率:≤20%
出让年限(年)20
竞买履约保证金(万元)601.5168
交易费保证金(万元)9.1463
起始价(万元)601.5168
(三)宗地号:师土(告)字(2017)07号
土地位置:位于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
土地面积:6.1192公顷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容积率:≥0.8
建筑系数:≥30%
绿地率:≤20%
出让年限(年)20
竞买履约保证金(万元)70
交易费保证金(万元)2.6662
起始价(万元)132.1747
(四)宗地号:师土(告)字(2017)08号
土地位置:位于十三师二道湖工业园区
土地面积:0.5527公顷
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规划容积率:≥0.8
建筑系数:≥30%
绿地率:≤20%
出让年限(年)20
竞买履约保证金(万元)11.9383
交易费保证金(万元)0.2609
起始价(万元)11.9383
注:具体用地范围和面积以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出让设底价,最高报价低于底价的不成交。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申请人可于2017年03月22日至2017年04月18日前到本公司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确认其竞买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4月18日16:00时前。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大厦二层);挂牌时间为:2017年04月11日10:00时至2017年 04月20日18:30时(节假日正常上班)。
七、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报名。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至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1)哈密市育英路高层2号楼13-2B
(2)哈密市光明路建设大厦13楼
联系电话:0902-6999103 18690226777 18703056672
联系人:葛花 李丹
竞买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农行哈密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287301040000222
交易费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行哈密分行营业室
帐 号:3011000109022508183
监督电话:0902-2566312
纪委电话:0902-2565635
新疆广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3月22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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