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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审计局委托,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审计局公开选定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构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及内容:根据委托方的委托任务及确定的审计方式(即竣工决(结)算审计),参与十三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并提交审计报告;
2.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质量要求: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地企业报名,如能入围需在哈密地区设立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
3、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不含暂定级和资质挂靠单位)与其内部会计事务所联合执业关系,执业两年以上,已构建内部严格有效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准予在十三师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4、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所涉及的专业必须包含两个以上。
5、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熟悉与审计工作有关的法律规范,熟练掌握建设项目审计的各种规定。
6、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仅接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会计事务所联合体投标, 并且主办方为造价咨询企业),受托审计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具有健全的评审质量内部管理机制,较完整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8、遵法守纪,较好地执行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发生过违规、违纪和违法事
件。
8.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投标人近三年内未骗取中标和违约行为及发生质量事故。
8.2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且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其投标被拒绝。
8.3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投标的,其投标被拒绝。
9、外阜进疆企业须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三、招标文件取的时间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3日至2017年3月29日内,每日上午9:30~13:30及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由被授权人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业资格证书、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如外阜企业还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以上材料须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至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哈密融合路华宇大厦607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时间:2017年4月12日(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招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三师交通大厦二楼步行街旁)
五、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审计局
六、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俊杰 电话:0902-2200376 1568833062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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