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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八大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5-12 19:14:52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十三师八大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项目(施工)已由兵水发【2013】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哈密十三师水务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黄田农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八大石水库工程水土保持;施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进疆企业还需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外地进疆企业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相关证件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中项目管理负责人。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15日至2017年05月19日内((北京时间),每日上午10:00~13:00及下午16:00~19:30,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注:首次在此网站上进行报名的投标单位须先办理以下前期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1、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进行注册;2、购买CA锁,安装驱动后,填好单位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提交备案;3、备案材料在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的网上报名工作。并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材料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材料(含电子邮箱、地址、电话、传真)、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地进疆企业须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注册建造师相关证件(外地进疆企业所提供建造师需为进疆备案册中备案的人员)到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办公室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人不予接受报名。特别说明:携带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报名地点:新疆哈密市大营房幸福路师机关集资2#楼2306室

5、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6、拟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0日(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7、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营房交通大厦二楼)

8、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王 苗   

电话:0902-2574561 18399021807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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