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十三师政务网门户网站
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司法局的委托,对司法局冬季警用反夹克采购项目采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项目名称:司法局冬季警用反夹克采购项目
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司法局
一、采购内容及数量:
货物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预算价(万元) |
冬季警用皮夹克 |
详见询价文件 |
44 |
8.8 |
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营业执照中具备本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经营范围及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安装配送和服务要求;
(六)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自己生产或拥有的,须取得有效的产品经销授权;
(七)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5月15日至2017年05月17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10:00~13:00及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注:首次在此网站上进行报名的投标单位须先办理以下前期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1)购买CA锁,安装驱动后,填好单位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提交备案;(2)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进行注册;(3)备案材料在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的网上报名工作。凡在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单位,需在报名期内将纸质报名资料(包括网站报名成功页面的打印页):产品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件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递交至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未购买询价文件的投标单位将不接受其投标。
七、拟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5日下午16时30分 (如有变动以询价文件为准)。
八、开标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通大厦二楼,步行街旁)。
九、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每份 (售后不退)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司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大营房幸福路师机关集资2号楼2306室
联系人:王 苗
电 话:0902-2574561 18399021807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05月12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新ICP备15003377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894号 网站标识码:BT13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