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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水权改革试点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5-12 19:35:0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水权改革试点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建设规模及招标内容:

建设井房82座(施工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

二、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三、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如自治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登记许可证;建造师须在进疆备案册中。

四、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3日上午9:30至2017年5月19日下午20:00内(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

注:首次在此网站上进行报名的投标单位须先办理以下前期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1、购买CA锁,安装驱动后,填好单位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提交备案;

2、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行注册;

3、备案材料在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进行项目的网上报名工作。

六、招标文件获取条件及时间: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网上报名成功回执、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自治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证明。以上资料须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留存。

(2)时间:自报名成功之日起至2017年5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9:30至13:3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

(3)地点:哈密市融合路华宇大厦607室。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七、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6月6日上午10:30(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八、拟定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6月6日上午10:30(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九、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三师步行街旁交通大厦二楼)

十、联系方式

招 标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

联   系   人:王富彦

联系 电话:0902-672515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李明

联系电 话:18094857313       传    真:0902-220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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