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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二牧场牧区水利项目第二标段:管道、管件及机电设备购置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9-22 11:52: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二牧场牧区水利项目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民族宗教事务局以师民宗发[2017]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红星四场。项目资金为中央投资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筑规模:滴管管道土方开挖2.23万m³,管道土方回填2.17万m³;新建阀井85座,汇水池1座,渗渠取水工程1处,减压池2座,前池1座及设备材料,铺设PVC管道18.57KM,PE管道9.8KM,微喷带231.21KM等。

2.2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2.1第一标段:土建工程施工及管道管件安装(施工图纸及预算编制说明包含的全部内容)

2.2.2第二标段:管道、管件及机电设备购置(设备参数及数量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4 自治区外企业投标需具备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登记册》;建造师须在进疆登记册中登记。

3.1.5 投标单位与投标单位人员均应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进行从业单位和人员基本信息登记。

3.2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本标段招标范围;

3.2.3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履行合同的实力,能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2日上午9:30至2017年9月28日下午20:00内(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本,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三师交通大厦二楼步行街旁)。

5.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四场

联系人:刘海红

电话:0902-6442293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融合路华宇大厦607室

联系人:李明

电 话:18094857313        0902-2200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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