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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产业集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04-15 20:50:59

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产业集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已经由师发改〔2020〕1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产业集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3278.69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1320.75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产业集聚园区。

2.工程规模:兰炭废水处理厂1座,处理规模为:1920m3/d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3.招标内容:本项目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所有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卸货、验收、保管、安装、调试、配合竣工验收,以及验收合格后包括设备运营及管理人员培训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期内的服务等;整个项目的施工、安装等;各种检测、试验、调试、质保期服务、验收等全过程工作。建设手续的配合办理并按照工期要求和合同规定达到标准,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符合相关合格验收的要求。

4.质量标准:国家验评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合格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有效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按国家法律经营。

3.2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

(2)工程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或取得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2)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5)注册建造师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6)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有1项污水处理厂业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

3.4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成员单位提供)

3.5设计负责人须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设计负责人须提供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类似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设计类型相近的业绩)(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3.6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至少具有一项类似工业污水水质的处理工程业绩(2015年1月1日至今),须并提供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单位须出具科研单位或院所认可或已运行良好的工艺包(其中包括技术及服务),或第三方污水处理工艺的技术支持或协议书。①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并且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中标后须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兵团建设业监管信息化平台,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报送信息中的人员。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4月16日至2020年4月20日。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领取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在规定的领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袁刚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红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茹媛

电    话:0902-2500627、1809792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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