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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水文监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2-07 19:30: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水文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1.595万元

采购需求: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遥测终端(RTU)28台、雷达水位计6台、防汛会商监控终端8台、雨量筒8个、充电控制器17个、北斗数传终端10个等设备供货。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本项目鼓励开展信用担保,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残疾人就业,支持自主创新等,具体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2月08日00:00至2020年12月11日00:0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11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水利工程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地址:哈密市大营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楼

联系方式:18094857313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明

电话:18094857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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