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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游客集散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监理) 变更公告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9-22 18:15:38

一、更正内容: 

原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变更为:投标人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并具有相关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6、其他要求:(1)若自治区外企业中标后需在新疆工程建设云完成信息报送,保证企业及人员信息在工程建设云可查。投标单位在中标后必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http://49.119.98.70:8025/dtjg/frame/xjbtbasedata/newbasedatazh/pages/default/publicity.html)(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企业在3年内(2019、2020、2021年度)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况,在近三年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红星西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雪艳

电 话:1399944111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红星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黄田农场青年南路40号-1楼

联 系 人:何晴

电 话:18299307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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