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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兵团高级卫生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关于兵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结合有关问题的通知》(兵人发〔2008〕55号),为做好2022年度兵团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考条件
凡拟申请参加2022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试行)》(兵职改发〔2010〕2号)或《关于边远贫困团场评审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兵职改发〔2011〕5号)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报名时间、办法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缴费时间:2022年4月20日至5月20日。
(二)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s://www.21wecan.com 下同)或“兵团考试信息网”( http:// btpta.xjbt.gov.cn 下同)左下角“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栏目,注册后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报名信息,系统自动确认后考生自行完成网上缴费(不设现场报名确认缴费点),缴费成功视为报名完成。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注册信息时证件号码只能注册一次,如考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错误或被恶意注册,考生端无法修改,由考试管理机构确认考生身份信息后进行修改。
2.考生注册用户名和密码遗忘的可使用安全问题找回重置或联系考试管理机构重置网报密码。
3.考生照片上传必须要先下载系统内的“照片审核工具”,经过该工具处理后的“报名照片”方可上传系统。
三、考试级别专业、内容、题型、考试时间
(一)考试级别专业:考试设副高级别共114个专业,详见附件《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二)考试内容: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核申报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
(三)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题3种,题型以实际考试题型为准,每场考试120分钟。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下载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考生模拟练习版练习。
(四)考试时间:2022年7月2日-3日,每日4个场次(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一场次:8:30-10:30;第二场次:11:00-13:00;
第三场次:14:00-16:00;第四场次:16:30-18:30。
(五)根据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取消兵团卫生健康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兵卫发〔2022〕17号),自2022年起取消兵团卫生健康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兵团卫生健康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
四、考点设置
第一至十师、第十三师和兵直共设置12个考点,第十一师、第十二师及兵团直属单位应试人员在兵直考点考试,第十四师应试人员可就近选择考点考试,其它师市应试人员在所属师市考点考试。具体考试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按准考证有关事项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六、成绩查询打印和有效期
考生可在2022年7月20日-8月20日期间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成绩查询页,不再下发成绩单。通过兵团合格标准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绩将导入“兵团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与服务平台”,专业技术人员网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不再上传成绩单。
按照《关于2016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16〕155号)精神,自2016年起,考试成绩达到兵团合格标准的,有效期为3年。
七、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关于降低部分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4〕24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明确初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事宜的复函》(新发改收费〔2014〕1340号)规定,考试费50元/人/科。
八、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二)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其它
此项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所报专业自行复习。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991-8883053
附件: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兵团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兵团人力资源考试院)
附件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
|||||
专业编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编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编码 |
专业名称 |
001 |
心血管内科 |
040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 |
078 |
中医耳鼻喉科 |
002 |
呼吸内科 |
041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 |
079 |
中医皮肤科 |
003 |
消化内科 |
042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 |
080 |
中医肛肠科 |
004 |
肾内科 |
043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 |
081 |
推拿科 |
005 |
神经内科 |
044 |
临床营养 |
082 |
中药学 |
006 |
内分泌 |
045 |
医院药学 |
083 |
职业卫生 |
007 |
血液病 |
046 |
临床药学 |
084 |
环境卫生 |
008 |
传染病 |
047 |
护理学 |
085 |
营养与食品卫生 |
009 |
风湿病 |
048 |
内科护理 |
086 |
学校卫生与儿少卫生 |
011 |
普通外科 |
049 |
外科护理 |
087 |
放射卫生 |
012 |
骨外科 |
050 |
妇产科护理 |
088 |
传染性疾病控制 |
013 |
胸心外科 |
051 |
儿科护理 |
089 |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 |
014 |
神经外科 |
052 |
病理学技术 |
090 |
寄生虫病控制 |
015 |
泌尿外科 |
053 |
放射医学技术 |
091 |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
016 |
烧伤外科 |
054 |
超声医学技术 |
092 |
卫生毒理 |
017 |
整形外科 |
055 |
核医学技术 |
093 |
妇女保健 |
018 |
小儿外科 |
056 |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
094 |
儿童保健 |
019 |
妇产科 |
057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技术 |
095 |
微生物检验技术 |
020 |
小儿内科 |
058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化学技术 |
096 |
理化检验技术 |
021 |
口腔医学 |
059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免疫技术 |
097 |
病媒生物控制技术 |
022 |
口腔内科 |
060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血液技术 |
098 |
病案信息技术 |
023 |
口腔颌面外科 |
061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微生物技术 |
099 |
口腔医学技术 |
024 |
口腔修复 |
062 |
卫生管理 |
100 |
医学工程 |
025 |
口腔正畸 |
063 |
普通内科 |
103 |
地方病控制 |
026 |
眼科 |
064 |
结核病 |
108 |
消毒技术 |
027 |
耳鼻喉(头颈外科) |
065 |
老年医学 |
109 |
输血技术 |
028 |
皮肤与性病 |
066 |
职业病 |
110 |
药物分析 |
029 |
肿瘤内科 |
067 |
计划生育 |
111 |
心电图技术 |
030 |
肿瘤外科 |
068 |
精神病 |
112 |
脑电图技术 |
031 |
放射肿瘤治疗学 |
069 |
全科医学 |
113 |
全科医学(中医类) |
032 |
急诊医学 |
070 |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
114 |
中医肿瘤学 |
033 |
麻醉学 |
071 |
中医内科 |
115 |
中西医结合内科 |
034 |
病理学 |
072 |
中医外科 |
116 |
中西医结合外科 |
035 |
放射医学 |
073 |
中医妇科 |
117 |
中西医结合妇科 |
036 |
核医学 |
074 |
中医儿科 |
118 |
中西医结合儿科 |
037 |
超声医学 |
075 |
中医眼科 |
119 |
介入治疗 |
038 |
康复医学 |
076 |
中医骨伤科 |
120 |
重症医学 |
039 |
临床医学检验临床基础检验 |
077 |
针灸科 |
121 |
中医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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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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