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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十三师检察分院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身体健康、热爱驾驶工作。
2、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3、持有B1照以上驾驶证,技术过硬,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资历、无事故及不良驾驶记录。
4、居住在哈密市区内。
5、无犯罪记录。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者携带户口簿、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到十三师检察分院进行报名并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3日至2017年7月5日
报名地点:十三师检察分院政治部张妍菲处
联系电话:2373023 18160386876
2、考试
招聘原则上采用路考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路考成绩满分为60分,面试成绩满分为40分。如遇总分相同的情况以准驾车型高者、驾龄早者依次优先录用。
路考:市区、郊区道路行驶,具体路线由考核组人员灵活确定,并根据实际驾驶情况予以评分。
面试:了解驾驶员的驾驶资格、驾驶工作经历、家庭状况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聘用
1、聘用对象与十三师检察分院签订编外聘用人员用工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 (含在聘期内)。
2、聘用人员的工资由岗位工资、出差补助组成,试用期岗位工资2500元/月(含国家规定购买的“五险”),试用期满后岗位工资3000元/月(含国家规定购买的“五险”),出差补助按实际出差情况发放。
3、单位不提供住宿。
十三师检察分院
2017年6月20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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