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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师巡察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车辆驾驶员壹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驾驶工作、专业技术好、责任心强;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资格条件
1、男性,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2、高中(含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持有C1以上驾驶执照,具有近5年安全驾驶经历,无事故及不良驾驶记录;
3、有本地户口或家庭一方在十三师工作或有师国家工作人员作为介绍人的;
4、在大营房附近有固定居住场所;
5、中共党员、复退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无违法违纪相关记录。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9月23日-9月27日
报名地点:哈密市大营房延安路118号
(二)资格审查
有意者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驾驶证、户口簿(或一方工作证或工作证明、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2张,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于报名时前往十三师巡察办办公室报名(报名后经过筛选未入围者不做回复)。
(三)面试由巡察办人员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考评,包括试驾。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驾驶员试用期为一个月(含在聘期内),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待遇
参照十三师机关聘用驾驶员的规定执行。
报名联系方式:13779188968
十三师巡察办
2017年9月22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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