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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师新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
序号 | 处罚决定文书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1 | 第十三师环罚〔2024〕33号 | 新星市顺发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9165901MACET2MEXN | 林国华 | 排放废水至新疆大安特种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 罚款人民币叁拾捌万叁仟伍佰元整 | 2024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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