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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的通知》、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兵团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兵环发【2022】28号)《关于继续开展兵团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兵环函〔2024〕3号)等文件要求,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不及时、转运不通畅、处置成本高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及时、规范收集处置,防控环境风险。根据兵团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经对已申请试点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拟对关于新星市车聚隆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单位进行备案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将核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联系电话:0902-2352190(兼传真)
联系地址:第十三师新星市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附:新星市车聚隆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新星市车聚隆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1.试点规模:年收贮危险废物4000吨
2.试点单位住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火箭农场西城区产业聚集园原哈密天山质诚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闲置厂区内。
3.试点单位联系电话:13364945032
4.小微收集转运点地址:新星市车聚隆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5.收集经营类别: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类中共3种危废(900-214-08,900-217-08,900-249-08)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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