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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十三师新星市贯彻落实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工作要求,兵团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序号28)已完成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任务
黄田农场1号建筑用矿、哈密市三道岭砂石矿等2家企业成品堆场堆放高度、坡度等均超过设计标准,存在严重扬尘污染和安全隐患。
二、整改时限
2024年11月底前。
三、整改目标
加强环境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四、整改措施:
2024年11月底前,黄田农场1号砂石矿、哈密市三道岭砂石矿将成品料堆按堆放设计要求完成整改。
五、完成情况
1.黄田农场1号砂石矿成品料堆场高度为5米,符合《十三师新星市黄田农场1号建筑用砂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相关要求。核查时该矿场处于停产状态,成品料堆采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有效避免了物料扬散。
2.三道岭砂石矿成品料堆高度为7米,符合《新星市众森砂石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哈密市三道岭砂石矿露天采矿工程初步设计》标准要求。核查时该矿场处于停产状态,成品料堆采用防尘网进行了覆盖,有效避免了物料扬散。
经师市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黄田农场、柳树泉农场验收后,确认反馈意见任务整改完成。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5日至1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整改责任单位电话(传真):0902-2500795
整改验收单位电话(传真):0902-2352166
十三师新星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5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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