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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两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16日-2020年6月22(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02-2352166
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大营房建设大厦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
邮编:839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巴里坤众河商贸有限公司煤炭洗选及储煤场建设项目 |
十三师红山农场 |
巴里坤众河商贸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巴里坤县博尔羌吉镇红山农场,地理坐标为东经92°30′11.69″,北纬44°05′44.39″。项目占地面积58666m2,占地类型为工业用地。工程建设规模为煤炭储存、中转能力为100万t/a,原煤洗选100万t/a。建设内容包括原煤场、洗煤车间、精煤棚以及各产品连接栈桥、供排水系统、供电系统、生活设施等。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1万元,占总投资12%。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一)废气:运营期原料堆场采用全封闭措施,车辆装卸时采取喷水方法来减少粉尘飞扬;物料转运时采取封闭式皮带输送机;运输过程中采取篷布遮盖;厂内道路硬化、洒水降尘;加强厂区绿化,设置绿化隔离带,项目区无组织粉尘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中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二)废水:运营期生产水闭路循环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及绿化。(三)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矸石和煤泥全部外售,办公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
2 |
哈密百惠隆商贸有限公司家具加工建设项目 |
十三师火箭农场九连 |
哈密百惠隆商贸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项目位于十三师火箭农场九连,项目区地理坐标为东经93°22′38.01″,北纬42°51′50.67″。项目区西面隔路为规划用地(现为空地),南面为万基建材,东面为泰祥农产品合作社,北面隔路为誉峰陶瓷加工厂。项目总占地面积为4176.89m2,年产3000套家具。项目总投资为3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2万元,占总投资的8.6%。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一)废气:喷漆废气采用密闭喷漆后经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废气负压经水帘净化系统除漆雾后,再过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下料、机加工、砂光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中央集尘系统集中收集粉尘方式,加工设备产尘处均设置集尘罩或收集管,粉尘经集中收集后,通过集尘管道输送至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职工食堂产生少量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产生的浓度能够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mg/m3的限值。(二)废水:厨房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废水一起排入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冬储夏灌,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三)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边角料和木屑统一收集后外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漆桶、废活性炭在厂区危废暂存库暂存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机构安全处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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