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十三师政务网门户网站
2020年8月,受新疆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正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高效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首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新疆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00吨高效活性炭项目
(2)建设地点:二道湖工业园区。
(3)建设概要:总占地面积100亩,建设年产50000吨高效活性炭生产装置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投资为35065万元,其中Ι期投资7775万元;Ⅱ期投资13645万元; Ⅲ投资13645万元(项目投资包括土地购置)。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伟
联系电话:1817826149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正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海龙
联系电话:1399918725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联系电话:0902-2566403 邮编:839000 您是第 位访问者
新ICP备15003377号 新公网安备 65010202000894号 网站标识码:BT130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