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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火箭农场太行山路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告知承诺制情况的公告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0-12 13:28:31

根据兵团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兵环函〔2020〕4号)相关规定,2020年10月12日我局对火箭农场太行山路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0月12日-2020年10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02-2352166

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大营房建设大厦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

编:839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火箭农场太行山路等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十三师火箭农场

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疆新达广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01012

2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

3

告知承诺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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