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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 “哈密燃机电厂燃气锅炉环保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0日—2020年11月2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2-2352166
通讯地址:新疆哈密市大营房建设大厦第十三师生态环境局
邮编:839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产业聚集园区南片区 |
上海电力哈密宣力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0年10月20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主办 兵团第十三师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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