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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效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兵团第十三师   作者:生态环境局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0-11-23 17:20:37

2020年11月,受新疆鑫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正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疆鑫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效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首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工程名称:新疆鑫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效活性炭项目

(2)建设地点:二道湖工业园区科技北路74号。

(3)建设概要:项目区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年产高效活性炭20000t/a。其中一期建设规模10000t/a,二期建设规模10000t/a。工程总投资为3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鑫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长运

联系电话:13652165555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正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99918725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书面意见。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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